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对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水性粘结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年产8000吨水性粘结剂项目
建设单位: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
项目选址: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经四路1788号
建设性质:改建
建设内容: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淘汰现有部分产品产能,利用该淘汰产品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生产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t/a水性粘结剂(SE-A301染料粘结剂、SE-B301锂离子电池粘结剂)的生产能力。
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共审批了1个项目,企业已先行建成了其中的部分产能,尚未正式投产。经调查,先行建设项目已配套建设了环评提出的三废治理设施,环保手续完善,已取得排污许可证,厂内建立有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经四路1788号
电话:高总 13656650970
三、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环评单位: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杭州市萧山区民营企业大厦B座1703室
电话:史工 18451398599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与途径
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(邮箱地址:741373592@qq.com)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
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、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6年8月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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